违约金是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计算还是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06-08-02 17:27:01
问题描述:
按照我们劳动合同约定:在提前30天通知离职的情况下,违约金按照培训费30%逐年递减,我的合同是3年期的。其实我们根本没有接受过公司特别出资的任何培训,充其量只接受过公司人事部门组织的半天职前教育,内容就是介绍公司的概况,以及用电脑播放了一遍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还有人事主管一小时左右的安全、消防知识讲座。
前两天我一个同事离职,他是提前30天通知的,签了3年合同,实际在公司待了1年9个月,而且他也不是公司花特别人力、财力去招聘来的,应该没有不存在招聘费用问题,然而人事给他开的违约金,竟然有2300多???他一个月的工资才1500左右。
请问:这个违约金是否合理??他是否有权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拒绝支付违约金?如果不支付违约金人事不给办理离职手续,不还他养老保险本子,他该怎么办???他在新公司没办法接着交保险???
另有疑问:培训费应该不是试用期的工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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