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关于产权登记出卖人应按已收购房款的万分之二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8-05-28 15:50:17
问题描述:
己签预售商品房合同补充协议 其中关于产权登记 出卖人应当在房屋交付使用后360日内提交应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如由出卖人未在房屋交付使用后360日内提供办理产权证所需需的资料并协助买受人办理产权证,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出卖人应按已收购房款的万分之二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不退房。这份补充协议还合法吗人生财产受到严重威胁 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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