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面又说出卖人不能在前款约定期限内交付权属证书的内客,只能选买受人不退房,这样合理吗
更新时间:2018-07-05 21:32:09
问题描述:
在xx,承诺5月1日开业,但到现在不但没开业,还没装修,现在又承诺12月份开业,付全款的可以拿到租金,买房合同上说2018年12月31日前房屋权属证书交付给买受人,后面又说出卖人不能在前款约定期限内交付权属证书的内客,其中只提到逾期720天内付万分之一违约金,可是逾期720天后退房一项直接划掉,只能选买受人不退房,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房款万分之一违约金,这样合理吗,能退房吗,我今天打电话过去问了一下,那边一直推托,说自已新来的不了解情况,现在是承诺前三年租金会给的,也就是成交房款的6%,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