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补贴的面积,是否可以要求以现金形式取回长桥房子中的份额?是否可以代表丈夫向婆婆提出要求?
更新时间:2018-05-19 12:58:01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先生和他母亲有一套动迁房(后已经转为了产权房),这套房子是90年代婆婆家的私房动迁而来的,当时动迁政策是国家按照所在户口数量(只有我先生和婆婆两人的户口)+独生子女补贴的面积,分到了一套43平米的位于长桥的房子,产权证上是婆婆我和先生的名字,目前是婆婆和公公两人居住。我和我先生是2011年结婚的,现在这套长桥房子的市值约230万,2017年为了孩子我和先生用原先的小婚房置换了一套商品房(银行贷款103万元),但由于我先生的生意出现问题资金链断裂,现在每月的家庭支出和房贷已经无力承担了,请问我先生是否可以要求以现金形式取回长桥房子中的份额?如果我先生不方便提出,我作为夫妻一方是否可以代表丈夫向婆婆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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