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管局登记的是房屋买卖合同,而不是房屋继承过户。现在面临房屋纠纷问题,请问还如何起草一份协议
更新时间:2018-04-27 12:31:27
问题描述:
我在本地出钱修了一座房子,原房产证上是爸爸妈妈名字,家中还有一个弟弟已成家,因家事纠纷,现房产证已过户到我弟弟和弟媳妇名下,在房管局登记的是房屋买卖合同,而不是房屋继承过户。现在面临房屋纠纷问题,我能否为自己维权,得到我应有的那部分,以后房子拆迁或者变卖。为此,我需要怎样处理,或者无现在房屋产权所有人签订什么协议,我的目的就是,房子变卖或者拆迁,我想要回自己的部分。如果不变买,不拆迁,我不会追究。但必须要有一个说书面的字据,得到公证,请问还如何起草一份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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