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不能解除门面买卖合同
更新时间:2018-04-21 21:46:09
问题描述:
我和朋友买下七间二楼框架用来开网吧,1到6号是朝外,7号是朝小区里面,我买的是1号,2和3号是朋友A买的,456是朋友B买的,7是我和朋友A共同买的,签订合同之前我们和房开说好的7号门面我们暂时不签,如果资金宽裕才买,但是房开趁我们没注意看把7号门面的合同混在前面6个门面的合同里面给我们签了,这是我们自己的失误,在办理按揭期间门面交付给我们使用,每人交付了20万的预付款,房开以私人的名义让朋友A签了一个80万的借款合同,用以支付总共7个门面的首付,后来朋友B全款支付了属于他的456号门面的尾款,但是我和朋友A的按揭未能办理下来,因为按揭是房开在代办,一年后房开直接就起诉到法院,要求我们全额付清房款,并要求我朋友A还80万元的借款,当时经营的网吧已经倒闭,而且我本人因为开网吧欠下60万元的债务(其中25万元是以我的名义贷的款),我自己的工资每月只有3500,现在算上房贷每月要还贷近8000元,实在无力支付剩余房款,所以想要解除合同,官司打了一年多,打官司的费用也花了好几万,7号门面中级法院宣判房开败诉(原因是地理位置不好但价格和外面几间的价格一样不合理),现在属于我签订合同的1号门面以及朋友A的23号门面一审判继续履行合同,请律师帮我分析一下我们还有解除合同的可能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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