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学位授予的条件。是否存在过错。是否可以得到支持?
更新时间:2018-04-22 14:24:02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自考本科毕业生,去年7月拿到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的条件。通过学校的网站查询到学位申请的时间为每年6月底以前。9月按照网站上提供格式给规定的邮箱发送了申请。但是一直没有得到回复。最近我才得知学位申请已经在去年12月结束,我又在学校网站发现了去年11月发布的关于学位申请的通知。没有发现这个通知的确存在疏忽。但是,我已经给学校公示的邮箱发过申请,却没有人回复过我。学校是否存在过错。我要求重新启动我的学位申请,是否可以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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