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没有签劳动合同,至今一直未签劳动合同,祝为事实劳动关系,我可以据此提出双倍赔偿
更新时间:2018-04-14 12:08:29
问题描述:
您好,本人97年进印刷厂,当时报纸招工劳动合制,后没有签劳动合同,98年1月签劳务代理1年,一直到2008年签劳动合同1年,至今一直未签劳动合同,但保险一直缴,本人招工时为电工,现单位要求电工活要做,还要做印刷辅助工,这种情况,本人可以拒绝做印刷辅助工吗?可以视单位变更合同,要求解除合同吗?我曾经问过单位,他说,只要缴保险,可以不签合同,祝为事实劳动关系,我可以据此提出双倍赔偿,解除苇动关系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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