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亳无事实依据及证据产生误判
更新时间:2018-03-31 20:59:56
问题描述:
1、两审判决认定亊实不清,根本没有证据证明被求助 人的损失是由我造成,从证据和实际开挖的图片上能证明我根本没有使用也不能使用该破损的110排污管。我排污管是连接160排污管道上,,证据:(1)照片(从照片与挖出来的110排污水管上看也没有求助人接头的地方, 2、最不服两审判决的是:在同等条件下48家人使用160排污管没有使用110排污管不赔,而我也使用160排污管也没有使用110排污管而要赔,即然是共用部分,为什么有两种判决(南川某医院共起诉60多家,而判决赔偿的有16户,, 其中有15户是使用该破损管道,而我就没有使用该破损管道,当时设计时三楼是设计的另外一根专用专管)在同等条件下两审判决没有一视同仁, 3:二审判决书中说:该破洞的形成与***的室内装修有关,既然是我装修时损坏为什么两审不判决我负全责呢?既然是我装修时损坏了判决赔偿的15家同意赔偿吗?既然是我装修时损坏了为什么某医院不直接起诉求助人?而起诉60多家,就充分证明破损管与求助人没有任何因果关系(挖掘时某医院领导直接在现场负责拍照施工)请问就凭一句对装修有关就是证据吗?我认为该认定毫无事实依据及证据,而110排污管破损总弯头深埋地下500毫米,地面是100毫米厚的混凝土谁能够在装修时损坏得了深埋地下500的弯头, 綜上所述,两审法院故意违背事实真象,以主观的想象,推测或想当然为依据,做出错误判决, 故造成投诉人经济损失7500元,如上述内容不属实我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所以求助你们我应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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