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其劳动合同期限暂定为3年。且与原公司存在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并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合同经济补偿金。
更新时间:2018-03-28 19:23:59
问题描述:
王先生于2016年11月1日经过某招聘网站看到
上海ABC公司正在招聘行政经理岗位,便在线投递了个人简历。ABC公司经过筛选后发现王先生的个人信息基本符合该公司的要求,遂联系王先生参加面试。在经过多次面试后,ABC公司确定录用王先生为该公司行政经理,月薪28000元/月。王先生于12月15日正式入职报道,入职时提交了身份证,学历证书,健康证明等材料,但未提交,也未签订其他入职材料与表格,HR专员当天将王先生材料收集后予以归档处理,由于签订劳动合同需上级领导审核,当日未签订,但其劳动合同期限暂定为3年。王先生交完材料后由于暂无工作安排,也未收到公司的规章制度,不了解实际的作息时间,便先行回家休息。在公司工作的前两周内,仅在上下班时间进行了打卡,未做其余实质性工作。直到第三周,才与上级领导会面,确定其工作具体内容。2017年8月10日,HR部门发现王先生学历证书有假,且与原公司存在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且王先生在工作期间错误百出,已经为公司造成了一定经济损失。此时王先生被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诊断为胆囊癌晚期,正在医院接受治疗。8月31日,经过公司上级部门协商,决定与王先生解除劳动合同,但王先生予以拒绝,并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合同经济补偿金。分别在用人单位和员工的角度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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