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劳动监察大队立案了,并且认定了欠薪的事实。
更新时间:2018-02-07 17:04:26
问题描述:
前公司在我重病的时候把我开除,并且拖欠我3个月的工资,去劳动监察大队立案了3个月了至今没拿到钱,上个月劳动监察大队的说我符合政府垫付薪资年前能拿到钱的,今天劳动监察大队的把政府负责垫付薪资的那个部门的人的电话告诉我,让我跟他们联系一下看看还需要什么资料,联系之后那部门的人又说我不符合政府垫付工资,理由是那个拖欠我工资的公司还没有倒闭或者跑路。请问一下我该怎么办,马上就要过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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