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逾期办理房产证从哪天开始算违约金?违约金的日期怎么算?开发商在多久之内代办房产证?
更新时间:2018-02-04 20:12:57
问题描述:
至今末得房产证,合同有以下两个约定:
1.交房后90天内办理房产证;日万分之1.5违约金。
2.2014年12月31前交房(但实际是2015年4月8日才交房),日万分之1.0违约金。
2013年6月,去看房(期房),然后付了5千多,收据上写的是:办证费用(也可以自己理解为买房的定金)。2014年初一次性付完全款,2017年7月交了一千多维修基金费。同幢同单元,大概30%的人办好了房产证。
1问.逾期办理房产证从哪天开始算违约金?
2问.写诉讼请求时,违约金的日期怎么算?写到提交诉状的日期?那后面的日期怎么办?
3问.违约金太低,适当调高违约金法院会支持吗?如果不支持是直接败诉还是按原来的日万分之1.5算?
4问.万一开发商说是我们不配合办理房产怎么办?比如我们一直不知道需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开发商好像跟我妈(六十几岁)简单说过,但是我妈不懂,也没有很重视,然后没有跟我们说。后来是在半年前才交了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给开发商,但是拿不出证据证明我们半年前提交了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呢?到时候开发商用这个理由,那我是不是就败诉了?
5问.如果胜诉,开发商在多久之内代办房产证?如果再逾期没办好,开发商会受到怎样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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