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签了三个月的试用期,劳动者因客观需要解除合同的,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合同,不能提供证明材料
更新时间:2017-11-30 14:13:54
问题描述:
你好!我签了三个月的试用期,已经干了两个月了,不想在继续干了,可合同上写着劳动者需提前十天提出解除合同,劳动者因客观需要解除合同的,劳动单位不予支付当月基本工资。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合同,不能提供证明材料,需向劳动单位支付半个月基本工资为违约金。公司这么做合法吗?我能尽快解除合同并得到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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