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申请什么权利?如何赔偿?
更新时间:2017-11-08 09:54:10
问题描述:
【案情】2016年1月5日,王某在某电脑城为本公司A挑选电脑,见B店堂广告海报上载有“假一罚三十”字样,遂选购“苹果”电脑一台,价款2万元。王某用个人银行卡付款,发票抬头为A。1个月后,王某在单位使用该电脑时,屏幕突然爆炸,造成王某及其同事张某受伤。二人因此花去医疗费等费用各计5万元、1万元,由A垫付。后经鉴定,该电脑为假冒品牌“芒果”牌。
【问题】A公司、王某、张某可主张何种权利?何种方案最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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