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与邻居发生纠纷。当时镇上干部已调解。把她打成轻伤二级(肋骨骨折三根已做伤情鉴定)
更新时间:2017-10-12 11:19:18
问题描述:
九月十三号上午,我老婆与邻居发生纠纷。当时镇上干部已调解。下午五点多 邻居女儿女婿知晓后先去我家把我家的门窗打坏,又到茶馆内找到我老婆,把她打成轻伤二级(肋骨骨折三根已做伤情鉴定)我老婆全程没还手。茶馆内有七八个目击证人并已到派出所做了口供。打人者均为在职医务人员并持有一把斧头。斧头现在派出所。请问:他们是犯的什么罪?是否为共同犯罪。?法院应该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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