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军产房,有没有权利处理爷爷的房产,是不是有效遗嘱?这句话代表的是给她女儿的居住权还是产权?
更新时间:2017-09-30 16:53:37
问题描述:
您好!爷爷奶奶先后过世,奶奶留有遗嘱(爷爷过世前没有留下遗嘱),爷爷奶奶有三个子女,两儿子一女儿,其中遗嘱上有一条原话是“房子传给女儿居住”,房子是军产房,是爷爷名下的,我们的疑问是:1、奶奶有没有权利处理爷爷的房产,这句话是不是有效遗嘱?2、如果有效,这句话代表的是给她女儿的居住权还是产权?(如果转地方有产权了后),麻烦律师帮忙解惑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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