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七月底的时候突然让我们签订一份劳务合同,是不是拖欠工资了,是不是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更新时间:2017-09-26 21:02:02
问题描述:
我们三个是暑假工从今年6月19日就在公司里面上班,开始就给我们培训没有丝毫的面试,中途我们也问过薪资待遇等问题但是那边的总经理就没有给明确的答复,到了七月底的时候突然让我们签订一份劳务合同,说我们现在就是公司的正式员工了,工资待遇都按照正式员工算,但是我们就很奇怪我们不是暑假工吗?为什么一定要我们签订这个,之后8月22日我们三个因家里有事就去行政部办理了离职手续当天就离职了,当时总经理也在离职书上签字了也同意了,但是给我们说:“你们工资得等到9月15日统一给你们发”。然后到了9月14日的时候那边又说因为我们突然离职,没有做到开学所以违反了公司的规定必须要等三个月之后才能发工资。可是7月份的时候也有人离职,但是8月15日的时候就拿到了工资。之后我们也去公司问过高层,他们那边又说9月月底之前给我们发工资包括7月份的提成一并发放,但是今天那边高层又说,得销售部的总经理点头之后我们财务这边才能发工资。打个暑假工不容易连学费现在都等着这工资补齐,所以我们就想问问这个是不是拖欠工资了,并且我们是不是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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