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判定是工作失档,怎样失档可以作为被公司辞退的理由
更新时间:2017-09-20 20:10:19
问题描述:
2017年9月12日公司让我把工作交接给同事,当时说的是业务量不多,9月16日我与同事次接完成,在办理交接时候,公司要求我在 辞职书 与 辞退书 两者间其一签一份。我当时就拒决了。我去了劳动局给我的回答是,公司认为我在工作间工作失档,我是贸易QC也是说质量抽查员,有批货有质量问题,所以公司认为是我工作不档,我想试问怎样鉴定是我工作失档呢?这批货有问题但是没有出货,还留在工厂怎么说是我工作失档呢?我也不是生产方,在看货是有问题也给工厂指出问题也有品质异学常报告单并有生产工厂的签字,同时也在当给在职的公司经理反应过此事,有质量问题也没有让工厂出货,怎么样又算是我工作失档呢?请帮我解答一下工作失档这个定意在那?这个可以做为我被公司辞退的理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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