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驾驶摩托车(无牌无证)还搭乘了一个人的摩托车(无牌无证)为什么交强险责任是在于我来赔付的?
更新时间:2017-09-18 11:46:16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在我们县城里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我驾驶摩托车(无牌无证)在正确的行车道行车,与一个饮酒、逆行、超速(80码)还搭乘了一个人的摩托车(无牌无证)驾驶人发生车祸,对方大腿骨断裂,交警队法庭开庭判定我为次要责任,对方医药费用了2万多,判罚各种医药费的三七责任划分,另付误工费,营养费,等...,及交强险总共费用高达9万多,为什么他撞的我,我却要判罚这么多费用,为什么交强险责任是在于我来赔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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