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不在抚养孩子。并且要求不给抚养费。后期可以追讨抚养费吗?
更新时间:2017-09-09 11:31:27
问题描述:
我和老婆离婚,有共同按揭房一套,还有一个孩子,但是因为当时房子买来贬值,首付16万,卖给我妹妹11万。由妹夫供房贷。11万里面有5万是她母亲给的,我母亲给了6万。当时女方不要房子这个烫手山芋就协议5万作为孩子抚养费,以后不在抚养孩子。房产由我自己处理。结果现在房子钱妹夫给完要求过户。女方不签字(因为当时大家都没钱解压,就没有过户)要求归还5万元,并且要求不给抚养费。请问1我被迫同意,后期可以追讨抚养费吗?需要什么资料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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