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期限50年,并且不给我们任何补偿,请问供销社破产合同签字作废这个程序对吗?
更新时间:2017-09-05 21:15:16
问题描述:
包期限50年,并且不给我们任何补偿,请问供销社破产合同签字作废这个程序对吗?
你好何律师我想咨询老人在2004面承包即墨华山镇乔家屯供销社,承包期限50年,签订承包合同,并一次性缴纳50年租赁金,2006年供销社通过法院宣布破产,要我们在原签订的合同上签字,说因为供销社破产合同作废,老人签字了,秋后又让我们腾出房屋,老人也签字了,当时我们上报过债券申报,但没有给明确答复,所以我们一直占用房子没有搬出房子,继续使用至今,如今我们政府要使用这块地,强行开进挖掘机蔣院墙和仓库推倒,要求我们尽快搬出,并且不给我们任何补偿,补偿包括老人在供销社任职时的工资和在职期间老人垫付养老保险,还有供销社借老人款,我们现在要求政府给予赔偿请问供销社破产合同签字作废这个程序对吗?我们要怎么维权?如今政府答应吧50年租赁退换给我们,我们是否要继续维权?如今房屋推倒安全没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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