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补差(打工)期间,在工作单位晕倒,送医不治身亡,如何追责?
更新时间:2017-08-28 17:05:54
问题描述:
我父亲59岁,是原单位病退(退休)的。后来在自己想发挥余热,在一个小区物业补差(打工),主要负责看管小区汽车。突然有一天我父亲在上班时间,在工作小区内晕倒,所在物业单位人员拨打了120,送至医院。但送医后12小时内我父亲就去世了,死亡原因医生写的是内出血。急救期间我父亲的单位人员只带了1000元现金,根本不够,后面急救费用都是我去医院以后交的。我父亲去世后这个小区物业只派人送来1000元慰问金。单位领导避而不见。现在距离我父亲去世已有半年,请问我还能不能追责我父亲的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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