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有不还,请问这种借条算是高利贷吗,请问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啊。我需要找律师代理吗。
更新时间:2017-08-02 23:30:42
问题描述:
今借XX(叁万元整)小写30000,在2017年7月13日归还,如有不还,后果自负,归还金额33000.
xx
2017.6.27日
请问这种借条算是高利贷吗,现在打电话也不接,只给发短信说等等,我不知道怎么办了,这种我可以诉讼吗,我不知道他家的住址,借条上面也没有写身份证号,但是我知道他公司,在工商局可以查到,请问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啊。我需要找律师代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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