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十几年前加入的公司,当时公司初创,用工上制度没建立,本人从事物流行业,每天来回两个城市之间的港口,
更新时间:2017-07-19 23:41:13
问题描述:
我十几年前加入的公司,当时公司初创,用工上制度没建立,本人从事物流行业,每天来回两个城市之间的港口,每天工作12到16小时不等,这样情况差不多维持五年,等调回户籍地后公司慢慢大了,我背被边缘化了,试问我能以当初用工不合规解除劳动合同,并提出超时工作加班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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