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状原告:承租方被告一:出租方被告二:出租方案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诉讼请求:1、
更新时间:2017-07-19 10:18:34
问题描述:
民事起诉状
原告:承租方
被告一:出租方
被告二:出租方
案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请求撤销原告与被告二所签《租房合同》;
2、判决被告返还原告所付款项1920元并赔偿;
3、
3、判决被告承担本次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17年6月8日,这是原告第一次租房没有租房经验,通过贴在路边的小广告租房信息,联系被告一询问租房有无,被告一称其正在开车等下会叫其女儿(被告二)带原告看房。
原告在XX市XX区(居民房单间,以下简称出租房)与被告二谈妥租房款项后通过支付宝转账1920元至被告二所告知的账号,原告当时在支付宝上看到一个男子图片以为其与被告二属于姐弟关系。
付款后被告二才与原告说明,如果不来入住所用费用不退,并写好收据让原告签名。合同原告没有查看就签了,回去后合同也没有拿就由被告二保管。原告当晚检查转账信息发现该账户属于被告一手机号,对比被告一所说与被告二的父女关系不对,担心住在被告出租房物品无安全性。
6月9日原告通知被告二退房事宜,也编过家庭事故请求被告二退1470元,但被告二以出租方没有违约,收据写明如不来入住所用费用不退为由不退款。原告之后学习相关法律知识,通知被告二返还原告所付款项,但被告二不予退还并通知原告可向法院起诉。
6月11日原告通知被告二索要合同,被告二通知原告转租即可,但原告与被告二所谈租金以超过了同类市场的价格原告不同意(工友告知建兴附近居民房单间租金350元一月),待原告到达出租房后被告二手机号打不通要不到合同,通知被告一但被告一称找其妹(被告二)。
6月13日原告通知被告一要求其还款,不还原告便委托律师起诉并告知被告承担风险以及涉嫌诈骗承担责任。
6月16日晚上被告二通知原告去拿合同,原告18日到出租房后两被告说只退还900元,被告一提醒原告律师费要两万元左右,不要用两万元搏取1920元。原告要1000元但被告不同意,原告说明需要考虑就拿合同回去。
6月25日,原告通知被告一商量退费事宜,原先电话中好说话,约好晚上9点去出租房退费,但过会后被告一态度转变,发信息要求原告带好合同、收据、身份证复印件,少一样就让原告不用去,并要求原告不要打电话发信息骚扰两被告,两被告不会接电话回信息。
晚上9点原告到达出租房,因不知被告在哪,打过多次电话找被告,但其不予接听,被告二手机号打不通。待原告回去许久后被告一才发信息要求原告那晚内拿钱,不然一分不退,原告已无法相信被告诚实守信。
?因被告利用进城务工人员无诉讼经验侵犯原告财产行为对原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和精神损伤,原告特此请求人民法院给予公平正义。
综合上述,原告与被告二所签合同符合《合同法》第五十四条,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的手段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证据及证据来源:
原告与被告二所签《租房合同》、收据,转账信息。
此致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17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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