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4年7月6号签的合同,可合同上写着生效日期是2014年8月1号,截止日期是2017年8月3
更新时间:2018-05-03 04:16:33
问题描述:
本人2014年7月6号签的合同,可合同上写着生效日期是2014年8月1号,截止日期是2017年8月31号,我在2017年7月14号上交的辞职报告,公司离职条件是提前一个月,那就是我要在上班上到2017年的8月14号,这样的话合同还没到期,我能领取失业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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