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有效期是2015年1月1号至2017年1月1号为期两年的,落笔日期也是公司后来填的2015年
更新时间:2015-08-30 21:51:38
问题描述:
合同有效期是2015年1月 1号至2017年1月1号为期两年的,落笔日期也是公司后来填的 2015年1月 1号,但是实际上合同是2015年4月份签的,我记得我当时还问过要不要填日期遭到拒绝,没有录音,没有当时未签的合同文本,我只有同事证词可以说明确实是4月份签的,同事证词可以作为证据吗?这份合同到底是那天生效的?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