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买方违约
更新时间:2017-07-14 20:59:42
问题描述:
您好,我于5月26日签订买卖合同,将某房产(已抵押,买方也知道)以86.5万的总价卖给买方,本人收了6万定金,合同签订以后买方以各种理由不办理手续,并且要求我方退换定金,然后我方于7月8日发出催告函,买方于7月10日回函,回函中称合同上表明抵押债券方应为银行,而我方将房产抵押于小贷公司,以此为由不办理手续,还要求总房价20%的赔偿,我方于7月13日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今日本应于另一方签订买卖合同,但在房产已经被查封,请问我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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