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在我家的责任田内种树被砍掉了,报警处理,警察了解情况后未处理。由于对方是村支书的亲戚有关系不服,
更新时间:2017-05-30 18:19:17
问题描述:
对方在我家的责任田内种树被砍掉了,报警处理,警察了解情况后未处理。由于对方是村支书的亲戚有关系不服,报复性砍伐了我家责任田里的7颗丰产秭归脐橙伦晚果树,毁坏玉米苗200余株。后我家报警处理,警察处理意见是要对方拿他家别的田地换地,就此作罢。或者出10000元买地。地和树都是他的。我们认为换不换地是另事另论,报警处理的砍果树的事情,警察处理的却是换地的事情,且处理有失公允,只口不提相关赔偿事宜。后经多次询问相关赔偿,当地派出所说他们只管抓人,赔偿不在它们的责任范围内。要赔偿需向法院起诉。报复性砍伐他人果树,经济损失达5000元以上的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由于近几年伦晚价格走高,实际经济损失远超这个金额,我想咨询一下从司法程序上应该进行有效估价和如何维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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