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对方当时逃逸,我报警,交警到现场拍了照,记录了我的驾驶证,行驶证,未叫我签字,经我
更新时间:2017-05-17 15:47:15
问题描述: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对方当时逃逸,我报警,交警到现场拍了照,记录了我的驾驶证,行驶证,未叫我签字,经我同意后,交警把我的车送到4S店维修,对方24小时后到交警队处理,对方只同意修车,不同意其他赔偿,现在20天以后我的车修好了,对方保险公司付了修车款,我也提车了,提车未叫我签字,现在我到交警队处理,交警说就这样了,对方车交警也放了,也没有要对方交押金,也没有扣对方证件,我打对方电话对方也不接,我就想问问交警这样处理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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