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法院将案件发给没有管辖权的法庭审理是否有瑕疵
更新时间:2017-05-12 21:08:59
问题描述:
服务合同纠纷:被告注册地址浦东自贸区 其经营地址均不在外高桥法庭管辖内
浦东法院将案件发给外高桥法庭审理 是否有瑕疵!
案件适应简易程序 下周第3次开庭 假如判决不合理(可以肯定不合理)
(第1次开庭开庭法官称未找到被告 原告空跑 第2次开庭被告无证据法官宣布休庭)
原告已经有了上诉的心理准备 请问是否可以将浦东法院发案问题作为瑕疵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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