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租金逾期,合同约定逾期一日按所欠租金的1%收取滞纳金,法院会支持吗
更新时间:2017-05-08 19:34:15
问题描述:
我有一门面出租,对方交押金5000元,每月租金2000元,合同约定租金逾期一日按所欠租金的1%收取滞纳金。同时合定约定租金拖欠两个月的,属对方违约,本人有权不退还押金,并追收与押金同等金额的违约金。现门面未到期,对方拖欠租金三个月共6000元。我想起诉到法院,不退还对方5000元押金,并追收与押金同等金额(即5000元)的违约金,同时按合同约定逾期一日按所欠租金的1%收取滞纳金,法院会支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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