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3年3月21日工伤,经鉴定为伤残六级。由于当时单位人员紧缺,休息4个月后,在未完全痊愈情况
更新时间:2017-05-05 10:37:10
问题描述:
我于2013年3月21日工伤,经鉴定为伤残六级。由于当时单位人员紧缺,休息4个月后,在未完全痊愈情况下即恢复工作。2016年10月,在上班时间摔倒,致使原部位二次受伤。请问:第一,我现在能否享受伤残津贴。第二,享受伤残津贴的工资待遇按何时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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