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目前所在的公司投资方借口业务转移,工作项目告知我们由北京调整到杭州,并不申请破产。我是去年8
更新时间:2017-04-23 20:43:28
问题描述:
您好,我目前所在的公司投资方借口业务转移,工作项目告知我们由北京调整到杭州,并不申请破产。我是去年8月15入职,试用期6个月。公司说当月15日后入职不给缴纳社会保险等,会下个月正常开始缴纳。目前公司拖欠2月、3月工资还没有发放,社保缴纳2月15刚好满六个月,并没有按照转正的工资缴纳社保,2月份缴纳的基数按照的是试用期工资标准是合法的吗?4月份公司将我们转岗到另一个投资方,随便给了一个工作,还降薪转岗。因为总是拖欠着工资,我们也在耗着,目前不知道该找谁负责,合同上只有法人代表的名字,我们应该怎么办?恳求解答,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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