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这样算存在侵犯消费者之情权吗?投诉12315有用吗?
更新时间:2017-04-15 21:17:06
问题描述:
2016年8月份在厦门**珠宝店买了一条750的项链和999的吊坠,项链1400元.2017年4月14日觉得项链太小就想换了一条,到店里被店员忽悠还是换了条一口价的项链,购买过程要求称重店员说是一口价商品不按克数卖的,如果要称确定了之后可以给我称,要求看我之前购买记录是什么价格说是没有办法看,只能后台查,当时没想太多,觉得那条确实更好看就换了。扣除旧的还补了1550元。买完单称了重量只有2.73克。回去看了我的原来买的单子之后就后悔了,我第一条链子是1.99可克0.68折1400元。换的是2.73克。0.88折2558元。第二天去店里要求说我不换了店员却说没有办法,当时我如果她让我称重我是绝对不可能换的 2.73和1.99只差了0.73克确补了1550多元。店员说一口价商品不能这么算,当时是也和我说明了需要补这个价格我也同意了。可是如果她当时我给让我称重我又怎么可能会换,补得价格都够我买条之前的全新的了。想去投诉12315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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