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这类情况的被告能否够得上诈骗罪?
更新时间:2017-03-30 18:59:40
问题描述:
你好!我是浙江绍兴越城区人,
2012年7月11日由 盛 等人以签订分包装饰项目合同,保证金为人民币20万元,签前需先交纳10万,约定20天后进场。 一个月后事实证明此项目跟盛顺余等一伙人无丝毫关联,实际我们中招了,是骗局!
发觉受骗后当即向公安普陀分局报案,值班警官要求出示总承包商和盛 没关系的证明。(事实上总承包商是不可能会给受害人出此类证明的)无奈只能转向普陀人民法院起诉。
2012年09月20日向普陀人民法院提状书,2013年01月13日受理立案,2013年3月28日发来传票,04月26日开庭,05月02日以合同纠纷,作出民事判决{(2013)普民四(民)初字第195号}。2013年07月24日审请强制执行至今无声无息,丝毫不见进展。
请问:这样的情况有希望胜诉的官司能兑现吗?被告能否够得上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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