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个情况构成诈骗罪吗?
更新时间:2010-12-08 22:31:11
问题描述:
我于5月份购买了一辆2手汽车,没有过户,6月份和10月份分别出过两次事故,抱保险公司后因为没有提供原车主的身份证复印件所以一直没有得到理赔。
前几日我和原车主联系拿到了他的身份证复印件到保险公司后,发现这两次事故已经都处理完了,保险公司称6月份的那次事故经过和原车主沟通因为拿不出行车证所以放弃理赔了,10月份的理赔款1700元已经打到原车主卡上了,问题是我和原车主本人都不知这事!
后发现是其保险公司业务员,利用在为原车主上保险时利用留下的身份证复印件而私自做了这个事情,请问各位老师,这个是什么性质呢?
一次1700元已经打卡,一次1300元因没有行车证而放弃造成我也不能再次得到理赔。谢谢个位好心老师及朋友的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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