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了交通事故,我全责,对方车辆上有一名乘客,面部轻微擦伤,
更新时间:2017-03-12 21:33:45
问题描述:
发生了交通事故,我全责,对方车辆上有一名乘客,面部轻微擦伤,越1厘米的破损。对方车主在乘客离开后提出,我的乘客即是我爱人,受伤了,现在要去医院,加上误工费,交通费,你必须给我100元,这个事情就了结了,我就马上给了对方车主100元,有人证。后来,对方的乘客,到了医院,觉得面部问题不大,感觉脖子又有问题,要做ct,拍片检查,检查后,提出还需要补偿医药费。我同意在100元的基础上,补齐差额。不同意承担对方的交通费,误工费,现在对方要走法律程序,并且双方不愿意协商。现在该怎么办?我是否会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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