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房东毁约,租客该如何维权
更新时间:2017-02-27 10:09:00
问题描述:
本人与一舍友于2016年7月25日时于龙岗区某公寓二房东签订了半年的租赁合同,合约期是直到2017年2月25日,压二付一,以及交付每月的管理费,当时发现签订了是霸王条款。于过年舍友回去该公寓时,房间全是老鼠,几乎所有私人物品也被破坏,房子充满恶臭气味,房东当天不在场,第二天与房东回来后舍友与其协商,房东没有另安排其他空房子让我们入住(当月房租已提前交,并离合同期只剩下一个月),经过协商后,二房东同意按照合同规定,把下月剩余房租从押金中扣除后,合同期到了即把余下部分押金退还,当天我们把行李处理好后就把钥匙归还二房东,并离开公寓,合同期到了当天,二房东反口不愿意退还押金,并说是我们不交付房租,因此押金全部不退换,与当时协商后的内容不一致,请问我该怎么做?感谢给予我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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