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这样降薪和调离工作地点,合法吗?
更新时间:2017-02-18 13:33:58
问题描述:
我在一家公司做项目主管一年半了,与公司所签的劳动合同上职位是:项目主管,也明确了工作地点:xx市,但劳动报酬为该市最底底薪。而实际所发的工资为底薪加绩效工资(公司OA上有明细),现公司领导1月份随意将我的绩效工资降为零,并在2月份要调我去别的城市工作,我真的不想去!但我与公司所签的劳动合同上最后一项有:双方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有一条为:因甲方生产经营/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表现/态度/能力/业绩等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地点/部门/工种/职务/薪酬.以上如果公司确实要调离我去别的城市工作,我不去并降薪,我如果去劳动局申诉会得到支持吗?恳请各位老师的回答,非常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