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随便调换我的岗位,并降薪降职合法吗?
更新时间:2005-09-13 08:58:01
问题描述:
我所在的部门因工作业绩不能令公司主管满意,需要裁员,所以调出包括我在内的4个人至其他部门,而且还降薪、降职、新岗位3个月的试用期。而我的劳动合同上明确写明我的岗位和薪资。我的合同是到明年1月31日。
我认为这个调整的岗位不适合我,而且更不能接受降职、降薪、3个月试用期。所以我不愿意到新岗位报到。我是否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赔偿。
另外,如果公司因为我不愿到新岗位而辞退我,是否应该给我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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