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问题
更新时间:2017-01-20 22:58:32
问题描述:
你好,我是一名个体户,经营一家复印打字店,法人是我哥的名字,但是在2005年时他已口头协议把店转让给了我,并且我支付给他了3000元的转让费,当时我哥说变更法人,我们去工商部门问了,说个体户不能变更法人,只能注销并且你再重新办一个证,当时手续也比较麻烦,想着又是亲兄弟,所以一直没有变更,后来由于业务需要办理了一台工商银行的POS机,工商银行负责人说必须以法人的名字办张工商银行的储蓄卡才行,就按照工商银行办理POS机的人说的办了,2007年我哥将当时我们一块经营的网吧卖掉之后,将钱投到了回郭镇一家叫众诚铝业的铝板厂,直到2016年12月13日,这张工商银行的卡被冻结之后才知道,期间众诚铝业的几个股东共同签名贷款了15000万元,贷的是工商银行的钱,现在厂里还不清贷款,所以法院把我这张工商银卡冻结了,从2005年到现在,本店的所有业务都是由我来处理的,与我哥无任何关系,只是顶个名,现在我向法院申请复议,让法院解冻我的银行卡能行吗?我能找出和我合作的几个单位证明这些款项的来源均与他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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