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自留的那个宅基地。被矶山村村委会的干部来,征用的时候。我的母亲,说那块地不属于我一个人。那块
更新时间:2016-12-26 23:10:00
问题描述:
请问我,自留的那个宅基地。被矶山村村委会的干部来,征用的时候。我的母亲,说那块地不属于我一个人。那块地是我16岁分家的时候。分给我,以后建房子用的。我哥和我妈见现在收地可以卖钱,就说那块地不是我的。而且就当着我的面把那块地卖掉了。村委会来收地的那个会计。对我妈说那块地不需要我签名都可以。都可以卖,只要我妈说那块地不是我的就可以。当时我妈就签了我的名字,就当我的面。我无力阻止!请问这样是不是也非法。属于非法征用地。下面的电话是我现在身份证开的,可以找到我。我是三山区矶山村沟边村的。我叫王志和,所以从2011年开始到现在,还有就是我有一份购房安置合同。但是余款我一直不会教。因为家里发生这样的事。他们村委会和我家里人都可以随意变卖我的土地。i拆迁公司的人说,也就是余日东说我家里人说我有多少就有多少。要是不对可以找我家里人去,说不要跟他们说。村委会书记余乃汉说我妈说我有多少地,多少房就有多少。我不能证明什么东西?只有我妈和我哥说了才算。有就有没有就没有,村委会书记余乃汉说除非我能拿出房契房契地,也就是说是证明我不懂,什么样的才是证明,是我哥和我妈所说的,就是证明,还是说矶山村村委会,说承认的是我妈的就是我妈的是我哥就是我哥的。我在这里想问一句,我活了这么多年30多年了。 难道说我不是合法的中国公民。我出生在沟边村我30多岁了,到最后连我自己的东西都没办法说是我的。到最后我哥跟我妈说是我的就是我的,我不能证明什么东西是我的,什么东西不是我的。我哥他说什么是他的就是他的。我妈说的什么是他的就是他的。什么不是我的就不是我的。矶山村村委会书记余乃汉说他们可以互相举证错,我会承认。如果说我认为我有什么必须要我哥和我妈说我有就有没有就没有。我不懂,真的不懂因为我们三个本来是一家。土地以前在家里内部都分好了的。我那时候很小,不懂什么没办法去做一些登记或者证明。现在我妈和我哥他们互相指认谁有什么就有什么。难道这样就是合法啦,村委会承认了也就合法啦。难道说村委会,说我我妈和我哥说我有就有没有就没有。这样也行吗?我没有任何说话的权利。证明的权利,请问我该怎么办?是去法院去告他们,还是要去北京纪检更大的地方去告他们能给我一些建议,或者说给我指条明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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