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拒签劳动合同
更新时间:2016-12-26 16:06:20
问题描述:
我司是一家中日合资企业,现有一名部门负责人劳动合同在2016年8月31日到期,但因一些条款他不认同,一直没有签劳动合同。因公司在10月份进行管理人员薪酬改革,进行KPI考核,他对此不认同,认为降低了他的工资,此员工原薪资7000(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日常考核),但增加考核后,工资为8000(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日常考核+KPI考核),总的薪酬是增加的,而且从10月开始实施后,该员工的薪资是整体上升的。最终,是没有改变他的薪资及岗位。他现在以改变了薪资结构为理由一直拒签,至12月为止,没有合同的工作期已四个月。现想咨询:1.该情况,公司能解除劳动合同吗?如解除,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如要支付,需要支付多少个月?2.如果他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需要支付什么费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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