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果品购销合同”其中第五条是:“5.采摘时间:由甲方决定,自合同订立之日起至公历2016年11
更新时间:2016-12-06 16:11:26
问题描述:
我有个“果品购销合同”其中第五条是:“5.采摘时间:由甲方决定,自合同订立之日起至公历2016年11月30日止,采摘期间甲方人员的工作餐和临时住宿由乙方承担,如遇天气下雨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合同必须延期。”我是甲方,合同中合同期间有十多天下雨,所以也和乙方商量过。他口头答应可以推迟些天采果,12月4号给电话他都还答应卖果给我,但12月5号也就是今天,他突然说果卖别人了,定金也不肯给回,他口头答应的也没什么证据,单靠合同和他打官司能拿回定金吗?定金是银行打款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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