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人跟朋友A在2016年10月14日在山东潍坊经微信联系一起购买了一部配
更新时间:2016-10-29 15:51:03
问题描述:
我是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人 跟朋友A在2016年10月14日 在山东潍坊经微信联系 一起购买了一部配件车【走私车】 钱不是我出的 转账也不是我转的 因为我没钱接这个生意 所以朋友说他出钱 我出力 卖了赚钱平分 去提车的时候 是朋友转账的 转账记录保存完好 去买的时候 车的信息档案也找公安部门查实了 确实是一部没有任何网上信息的车 以8.9万元购买 ! 买回来之后第二天挂在微信上销售 当地的一个捣车的朋友B联系我 说车他要了 讨价还价之后 以10.2万的价格卖给他 卖给他的时候转账是转给我朋友a的卡上 去掉成本赚了1.24万 事后朋友a转给我0.62万 朋友b他当天洗了车然后又挂在微信上销售 期间告诉我说车上有GPS 这个车有点不对劲 然后我就联系潍坊那边的卖车的 卖车的已经把我微信拉黑了 第三天车被自称丢车的台安县人带着刑警过来把他和车一起扣了 然后朋友被告知 这个车是被偷的车 有视频记录为证 之后朋友b找当地关系 录完口供给放了出来 据他描述 他说他啥也不知道 车是从我手里买的 至于那个转账的朋友a 他并不认识 只认识我 朋友b放出来之后 竟协商我跟朋友a赔偿了他七万元损失 然后事发至今 我曾接到过辽宁台安县一个私人手机号发给我的一个短信 大致内容是让朋友b转达 携我和朋友a 在10.24日到达台安去协助调查 由于去外地 怕去了没有关系吃亏 所以没有去 结果发现我被10.25日列为网逃 刑拘在逃 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以后该怎么办?这个事里边我们会不会有罪?如何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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