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面积征收补偿及残疾人对象和八十岁以上老人的照顾标准
更新时间:2016-12-03 07:03:33
问题描述:
租赁人姚杏华已现八十九岁的高龄老母亲,我和妻子都是听力残疾人,有独生女儿,还有加上长妹、次妹在户籍居住共计六人长期共同生活。现在杨浦区19街坊济宁路130弄10号底层统客、独用灶间、天井都是建筑面积共计为34.5平方米,征收部门对我的卧室建筑面积实际算计为22.5平方米都认定,并不予认定独用灶间建筑面积为10.2平方米。因此,让我觉得很想不通就实在十分吃亏了。拆迁户公布具体征收补偿标准。不仅直接给拆迁户评估计算结果的评估单,而且价格不合理,对拆迁户所拥有房屋建筑面积补偿进行调查协商。另外,也要房屋征收拆迁对残疾人家庭什么优惠政策?房屋拆迁对残疾人没有什么特别补助?其补助规则依据《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使我想法律咨询一下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去跟拆迁的人谈判。请律师讨个公道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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