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邵2013年11月房屋买卖过户,2016年6月8日工商银行起诉房产部门撤销我的过户,原因是201
更新时间:2016-10-22 18:01:31
问题描述:
我与邵2013年11月房屋买卖过户,2016年6月8日工商银行起诉房产部门撤销我的过户,原因是2010年6月该房在工行抵押贷款,一审过程中房产部门出示工行2014年6月工行向房产部门核查抵押物时已经告知该房过户,而工行称在2014年9月份得知此事。故房产部门辩工行已过诉讼时效,而法院判工行未过时效,请问此案是否过诉讼时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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