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在无锡新区工作,7月4日入职,试用期两个月。9月29日办完离职手续等,因为提前一个多星期
更新时间:2016-10-18 13:20:37
问题描述:
你好,我之前在无锡新区工作,7月4日入职,试用期两个月。9月29日办完离职手续等,因为提前一个多星期向公司书面辞职的,没有提前30天,公司以此为理由克扣工资1200元,我基本工资才2500元,1200元包括转正之后的岗位工资和学历工资,老板说我九月已经提出辞职,所以不能按正式员工待遇给我,还是按试用期工资发,但是我试用期工资3000,他们转正后基本工资才是2500的,我辞职是我完成工作之后才走的,没有对公司造成损失,请问这个钱我该怎么才能要回来。已电话协商了,老板态度强硬,就是不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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