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l4年8月,我和谢某作为共同借款人,向金某借款5万元,说好三个月还清,并立了借据,未注明利息。但
更新时间:2016-10-14 14:09:15
问题描述:
20l4年8月,我和谢某作为共同借款人,向金某借款5万元,说好三个月还清,并立了借据,未注明利息。但随后谢某失联,只有我一个人按月向金某通过银行转帐支付2500元至今。两年多来,已累计付款6.5万余元,现因生意失败,已无力支付下去。但金某以支付的都是息为由,继续催要5万元。请问,我该怎么办?或是找哪个机构评判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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